为使我校的教研活动开展更为规范有序,更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特制定以下管理和考核办法:
1.每周三下午4:25-5:25为教研活动时间,教师须准时参加教研活动;
2.教研活动无故缺席者,以旷课处理,每次扣教学常规考核分5分,并扣发课时费50元;参加教研活动迟到者,以上课迟到处理,每次扣教学常规考核分2分,扣发课时费10元;
3.如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教研活动者,均须向学校行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再通知教科室工作人员备案;
4.每周教研活动的内容,教研组长须在上周五之前以书面形式交到教科室,逾期未交视为未完成该项任务,将进行全校通报;
5.教研活动必须组织有序、内容充分,教研内容与上交教研活动计划一致;如若检查到该组教研活动组织无序、内容与教研活动计划不一致,将做全校通报批评;
6.教研活动中,每位老师应积极参与、主动思考,配合教研组长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好教研活动内容记载;
7.《教师继续教育手册》作为教师个人继续教育重要资料,期末须交教务处存档备案,逾期未交的,将扣教学常规考核分10分。
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在教科室未公布其他考核办法时,均以此办法为准。希望每位同志积极配合,把教研工作落到实处。
教科室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