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端正学风,规范学生学习行为,严肃学校出勤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二、班主任每月月底负责清理汇总本班学生当月出勤情况,并于次月五号之前将出勤汇总表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每月十号前依据本办法对上月违反出勤纪律的学生进行处理。
四、根据学生每月缺课节数多少,给予学生相应处理。其具体内容是:
⒈缺课2-4节,全校公开点名批评。
⒉缺课5-9节,警告。
⒊缺课10-14节,严重警告。
⒋缺课15-19节,记过,记大过。
⒌缺课20-24节,留校察看。
⒍缺课25节以上,原则上劝其退学。
⒎学期累计缺课达70节以上,舅其退学。
⒏迟到现象严重,视其情节给予公开点名批评,直到警告处分。
五、几点说明
⒈早读缺席,以缺课节计;晚自习缺席,以缺课两节计。
⒉凡上学月因旷课已受处分,在本赏月仍有旷课行为者,视其情节加重处分了。
3.凡上学月因旷课已受处分,此后连续两月无旷课行为者,可经本人申请班级讨论通过,教务处批准,撤销处分。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什邡市职业中专学校
200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