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端正学风,规范学生学习行为,使学生养成良好作业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二、各班班主任每月底清理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并汇总成表于次月五日之前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根据学生每月缺作业次数,依据本办法,对作业违纪学生进行处理,其具体处理条款为:
⒈每月缺作业2-4次,全校点名批评。
⒉每月缺作业5-9次,警告。
⒊每月缺作业10-14次,严重警告。
⒋每月缺作业15-19次,记过。
⒌每月缺作业20次以上,记大过。
四、几点说明
⒈每次作业没按要求完成规定的作用量,或作业完成质量较差,视其情节,以缺作业0.5次或1次记。
⒉每月学生作业包括当月各科任课教师布置的各种书面、实作及实践作业,每月作业次数是指这些作业次数相加的总次数。
⒊因缺作业被处分的学生,若此后继续缺作业,其处分相应加重。
⒋因缺作业被处分的学生,此后连续两月无缺作业现象,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讨论通过,报教务处批准,可撤销处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什邡市职业中专学
200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