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申请表》;
⒉学生在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户籍复印件(盖公安局公章的第一页和本人页);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递交《低保证》或军烈属或家庭所在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⒊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⒋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⒌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⒍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