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是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阅读各种电子读物的专用阅览室。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可实现网上阅览电子图书、观看光盘出版物、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各种应用软件使用和培训等。为更好发挥电子阅览室功能,服务校区广大师生,特制定本办法。
1.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
2.为保证多媒体计算机网络安全,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一律视为对网络的攻击。对网络的任何非法使用,将根据情节以及产生的后果予以处罚。
3.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光盘、U盘等。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应提交管理人员进行无毒认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者必须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严禁野蛮操作。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硬件和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使用者均不得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和计算机,凡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整机及部件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任何时间,均禁止在计算机上玩任何游戏。
7.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下列更改:
①修改计算机的显示属性,包括背景、界面风格、鼠标指针、默认图标等。
②设置个性化的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
③安装任何软件。
④修改任何驱动器及目录的共享属性。
⑤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
8.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所有超过本规定授权的行为均须事先申请,解释权归图书馆。
什邡市职业中专学校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