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施好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特制订《四川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法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省职业院校组织实施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职业院校管理理念全面更新,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学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业院校吸引力、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以系列活动为抓手,以制度规范为支撑。结合我省实际,坚持规范办学与激发活力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坚持活动贯穿与科研引领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注重长效相结合,在规范中提升,在提升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跨越。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诚信招生承诺活动。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
2.学籍信息核查活动。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的管理,注重电子信息的核查,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
3.教学标准落地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完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考核,认真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注重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杜绝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随意变动等现象。
4.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杜绝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不一致等现象。
5.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6.财务管理规范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绩效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杜绝虚报虚列、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针对重点领域和共性问题,加强对职业院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调研、指导和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学校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要求,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开展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
1.建设学校章程。职业院校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中职学校在三年内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在一年内完成章程制定工作。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加大行业、企业和社区等参与学校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2.规范学校管理制度。以学校章程为基础,理顺和完善教学、实训、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将统一整理汇编职业教育相关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结合实际汇编本级制度管理手册。
3.强化制度标准落实。加强对管理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明确落实管理制度、标准的奖惩机制,强化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为职业院校制定章程搭建交流、咨询和服务平台,推动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组织开展职业院校管理指导手册研制工作,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提供科学指导。
(三)开展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
1.明确能力要求。按照国家对职业院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标准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学校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细化校(院)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等能力要求,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2.加强培养培训。职业院校要科学制订各类管理人员培养培训方案,建立分层培养培训体系,强化管理人员职业意识。做好国培、省培等各级各类培训工作。利用线上、线下两种途径,通过网上研修、跟班学习、脱产进修、挂职锻炼、境外深造等形式,改进培训效果,组织开展一轮职业院校各类管理人员省级专项培训、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搭建管理专题网络学习平台,为职业院校管理队伍水平提升创造条件。
3.强化激励保障。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选拔聘用管理人员,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形成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推进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强化管理人员的职业意识,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
各级管理部门和各学校要把职业院校管理骨干培养培训纳入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组织开展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搭建管理专题网络学习平台,为职业院校管理队伍水平提升创造条件。
(四)开展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1.强化信息化整体设计。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做好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应用环境,实现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
2.健全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证系统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和安全。
3.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诊断和改进学校管理的能力。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的贯彻落实,强化管理信息化整体设计,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提升管理信息化应用能力。
(五)开展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
1.凝练学校核心文化。总结现代职业教育理念、院校特色、可传承发展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核心文化,系统设计院校文化,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标识。通过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平台进行传播,发挥其在院校管理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
2.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充分发挥挖掘和利用本地优秀文化教育资源,加强校园技术技能文化积累。设立校园开放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定期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进学校等活动,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增强敬业意识和职业荣誉感。
3.培养学生德技兼备能力。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和入团、升国旗等仪式以及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点,广泛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和自主发展能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文化育人管理成果遴选展示活动,持续组织“文明风采”竞赛等德育活动,推动职业院校文化育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文化软实力。
(六)开展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1.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强化人才培养全程的质量监控,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职业教育质量统筹监管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质量预警机制。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相关数据的审核分析,编制并发布全省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实施步骤
行动计划在省教育厅的统筹领导下,由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学校(院)负责组织实施。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通过三年有计划实施,到2018年全面落实各项行动计划任务。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1月—6月):学习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本《实施方案》转发至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启动《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2016年7月—2017年6月):分步实施。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各地、各校分步组织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要对照《行动计划》的6大行动20项任务和36个管理工作参考点,结合院校实际,查找梳理院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对症施治,提高院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阶段(2017年7月—2018年6月):全面推进。对照《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逐项查漏补缺。以项目推进,完善管理体系。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完善,做到每个项目都要有班子成员牵头,责任到部门、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行动计划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2018年7月—12月):总结经验。各地、各院校逐步形成各自的管理特色,要认真总结经验,系统整理固化规章制度,选取优秀案例,凝练管理特色,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各级教育部门负责行动计划的总体设计、全面部署和监督指导,掌握重点任务推进节奏。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成立由校长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全员参与、全方位推进的局面。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校行动计划宣传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与分散、网络与现场等多形式,开展行动计划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宣传解读活动,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营造舆论氛围;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发挥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营造舆论氛围,使《行动计划》和国家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入脑、入心,扩大《行动计划》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形成实施《行动计划》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考核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施《行动计划》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完善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职业院校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和走访行业企业、社区、家庭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实效,发现典型并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发现问题并迅速进行督促整改。省教育厅将通过重大问题限期整改报告、专项督查等方式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四)加强指导服务
各地各校要发挥科研在职业院校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加强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跟踪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提供专业指导;按照不同管理主题,广泛征集和宣传职业院校优秀管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