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提交校学位办公室的“成都理工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讨论稿”。
对于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做出以下规定:
1. 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只能申请一次,且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
2. 申请人按教学计划完成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计算总平均成绩时,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其它毕业实践环节。
3. 申报学位需参加省学位办的外国语考试。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
4.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办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1. 成教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科办理申报学士学位报名手续(各二级学院或各\\教学站点由其教务科统一办理申报手续)。
2. 报名时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表”,内容包括:本科阶段的全部考试课程成绩,外语合格证书编号,外语考试成绩。
3. 校本部的本科毕业生由教务科提供本科阶段的教学大纲原件。各二级学院及各教学站点的本科毕业生由各二级学院及各教学站点提供申报学士学位学生的教学计划原件。
4. 申报人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专升本科的毕业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专升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5. 申报人需提供外国语考试合格证书。
6. 教务科按申报学位学生姓名查找其本科阶段的省级招生机构的原始录取名册,提交省学位办审核。
7. 拟申请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本科毕业专业,申请学位门类等。
8. 将各位申报学位学生的全部材料(毕业证书,外语合格证,教学计划原件,学士学位申报表)分袋装放,以便省学位办审核。
9. 准备好申报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备省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评审时抽查。
10.将申报学士学位学生全部资料交省教委学位办公室评审。
11. 根据省学位办下发的评审通过授予学士学位的文件呈报校学位办公室,由校学位办讨论评审通过后即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12.学位证书加盖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印,成都理工大学钢印。